丹麦商务签证
【所需材料】
因私护照(6个月以上有效期)
两张白底彩色近照(35 x 45 mm)
邀请函原件(邀请方须直接将此函传真至领事馆签证处FAX:86-21-62090504)
中方公司派遣函原件
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复印件上加盖公章)
中方公司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(复印件上加盖公章)
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(复印件上加盖公章)
若是前往安装对方购置的机械设备, 申请人要提供销售合同, 购买设备时经银行交款转帐的证明(复印件)以及海关报关单.
申请人日常收入证明(银行存折, 工资单均可)
最低保额是每人三万欧元并涵盖申根国的境外医疗旅游保险原件
酒店及机票预订证明
户口本原件+身份证原件
名片一张+公司宣传手册或产品目录
【申请时间】 5-10个工作日
【费 用】 RMB800 (不含领馆收费,仅为本公司服务费)
【有效期】 领事馆指定
【停留期】 领事馆指定
【备 注】
此签证需要申请人亲自递交材料(领事馆每周一-周四10.00-12.00受理签证)
受理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西签发护照 |